“十一”小长假又要到了。想借假期出国玩儿的同学们,你们了解海关对携带物品进境的规定吗?是不是只要是在国外合法购买的物品都可以顺利通关呢?今天先来了解一下“携带化妆品入境须知”吧。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怎样理解“自用合理数量”呢?
自用:是指为旅客本人自用或馈赠亲友,而不是为了出售或出租。
合理数量:是指根据旅客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
“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是啥意思?
比如某件物品如挎包、手表等,本身是无法分割的,如果其单价为8000元,已经超出了5000元的额度,需要按8000元全额予以征税。
目前进口化妆品的税率是怎样的?
2016年10月1日起,化妆品税率有了新的调整。
化妆品(通常意义上的彩妆类)的税率为30%或60%,其中,化妆品又细分为高档化妆品和高档以外的化妆品两类。高档化妆品≥10元每毫升(克)或≥15元每片(张),按60%税率;高档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价值小于10元每毫升(克)或15元每片(张),按30%税率。
举个例子,假如您在境外买了一瓶100ml的香水,该香水完税价格为200元,核算价格后不属于高档化妆品,按30%的税率征收税款,税款为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