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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一消费者化妆品汞超标致损获赔17万
发布时间:2017-12-13 10:20:47

  本报讯 随着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及赔偿款的交付,一起因化妆品汞超标致消费者人身损害纠纷近日在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圆满解决。
9月19日,消费者翟女士到丰宁满族自治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在某美容院购买化妆品,使用后出现口腔溃疡、视物重影、排便困难等症状,先后到本地及北京的医院就医,诊断结果为肾病综合征,致病原因为汞中毒。经过近30天的治疗、花去医疗费7万余元后,翟女士出院。翟女士认为自己生病与使用不合格化妆品有直接关系,遂多次找美容院索赔,对方却一直推托。
接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调阅翟女士的诊断证明及治疗记录,证实病因系汞中毒。在现场检查化妆品时,美容院未能提供化妆品检测合格证明,后丰宁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对涉诉化妆品进行扣押。9月25日,县消协通过承德市工商局对涉诉化妆品抽样送检。11月6日,县消协接到检测报告,报告结论是该化妆品汞含量严重超标,属不合格产品。11月7日,县消协将检测报告送达,美容院表示认可,不申请复检。11月8日,县消协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美容院表示愿意赔偿,但对翟女士提出的索赔金额38万元不予认可。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宣讲法律、做思想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次性赔偿17万元的调解意见。11月21日,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美容院当场进行了全额支付。
目前,丰宁满族自治县工商局正对美容院经营不合格化妆品的行为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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