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
发布时间:2020-03-31 23:22:26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2020年镇江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以及化妆品监管工作意见》,对我市全年药械化监管工作提出要求。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坚决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认真贯彻执行全新的《药品管理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加强药械化经营使用监管。加强疫苗储运质量监管,突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所需药械、生物制品产品监管,强化重点企业单位检查。督促化妆品经营企业落实进货查验相关制度。 结合实际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排查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重点聚焦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等产品开展专项整治,按照部署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经营使用假劣药械、非法渠道购进药械、向无合法资质单位和个人销售药械、执业药师“挂证”、违规网络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净化药械化市场秩序。 进一步增强药械化监管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在监督检查、问题处置、案件查办上形成闭环管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结合监管对象特点,将重点监管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等手段,提高监督检查的精准性和监管工作的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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